格力电器14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《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》(以下简称“预案”)。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元(含税)形式,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5.37亿元。
公告显示,格力电器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8.88亿元(未经审计), 截至2021年6月30日,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.71亿元(未经审计)。而此次公布分红方案,是格力电器自公布股东回报规划后,推出的首份分红方案。
公开信息显示,1月24日,格力电器公布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(2022年至2024年)》(以下简称“规划”),其中,包括格力电器自2022年至2024年,每年进行两次利润分配,即年度利润分配及中期利润分配。同时,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前提下,格力电器2022年至2024年每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%等。
有观点认为,对比之前发布的这份股东回报规划来看,此次规划提高了分红频次和比例。格力电器2016年至2018年规划曾提出,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%;在没有重大投资计划支出前提下,现金分红比例应当不低于60%。
格力电器在公告中表示,《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,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,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,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。公司一致同意《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》,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